zh-tw
防雷保護
防雷保護根據國內外防雷工程的實踐經驗和標準,建築物的防雷系統應保護整個系統。整個系統的防護分為外部防雷和內部防雷。外部防雷包括閃光燈適配器、引下線和接地系統。內部防雷包括防止受保護空間中雷電流產生電和磁效應的所有附加措施。除上述以外,還有防雷等電位連接,減少了小雷電流引起的電位差。根據國際防雷標準,受保護空間是指受防雷系統保護的結構系統。防雷的首要任務是通過連接雷電系統攔截雷電,並通過拉低系統將雷電流洩放至大地系統。在接地系統中,雷電流消散到大地中。此外,受保護空間中的電阻性、電容性和電感性“耦合”干擾必須降低至無害值。德國自1982年開始實施適用於防雷系統的設計、建造、擴建和改造的DIN VDE 0185第1部分和第2部分。不過,該VDE標準並沒有對建築物是否必須有防雷系統進行詳細規定。可以根據德國聯邦軍隊的國家建築法規、國家和地方法規和規範、保險公司的條款和指示做出決定,可以根據德國聯邦軍隊的房地產雷電防護系統的決定根據其危險特性制定。如果國家建築規範沒有要求結構系統或建築物配備防雷系統,則完全由建築主管部門、業主或運營商根據其必要性決定。如果決定安裝防雷系統,必須按照相應的標准或規定進行。然而,被視為工程的規則、標准或法規僅規定了生效時的最低要求。工程領域的發展和相關的最新科學發現有時會被寫入新的標准或法規中。因此,目前有效的 DIN VDE 0185 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僅反映了大約 20 年前的工程水平。過去 20 年來,建築設備管理系統和電子數據處理髮生了重大變化。因此,以20年前的工程水平設計和建造的建築防雷系統是不夠的。保險公司的損失統計清楚地證實了這一事實。然而,雷電研究和工程實踐的最新經驗反映在國際防雷標準中。在防雷標準化方面,IEC 81技術委員會(TC81)具有國際權威,CENELEC的TC81X在歐洲(地區)具有權威,德國電工委員會(DKE)K251委員會具有國家權威。 IEC該領域標準化工作的現狀和未來任務。通過CENELEC,IEC標準轉換為歐洲標準(ES)(有時會進行修改):例如,IEC 61024-1轉換為ENV 61024-1。但 CENELEC 也有自己的標準:例如 EN 50164-1 至 EN 50164-1。•IEC 61024-1:190-03,“建築物防雷第 1 部分:一般原則”,自 1990 年 3 月起在全球生效。• 歐洲標準草案 ENV 61024-1:1995-01,“建築物的防雷 - 第 1 部分:一般原則”,1995 年 1 月生效。• 標準草案(翻譯成國家語言)正在歐洲國家試用(大約3 年)。例如,該標準草案在德國公佈為DIN V ENV 61024-1(VDE V 0185 Part 100)(附國家附錄)(建築物防雷第1部分,一般原則)。• CENELEC 最終考慮成為對所有歐洲國家具有約束力的 EN 61024-1 標準• 在德國,該標準發佈為DIN EN 61024-1(VDE 0185 第100 部分)。1996年8月,德國標準DIN V ENV 61024-1(VDE V0185 Part 100)草案發布。標準草案或 DIN VDE 0185-1(VDE 0185 第 1 部分)1982-11 可在最終標準頒布之前的過渡期內採用。ENV 61024-1 採用最新技術構建,確保結構安全。因此,一方面,為了更有效的保護,建議應用ENV61024-1,包括國家附錄。另一方面,開始收集該即將生效的歐洲標準的應用經驗。DIN VDE 0185-2(VDE0185 Part 2):1982-11之後的標準將考慮特殊系統的防雷措施。在此之前,DIN VDE 0185-2(VDE 0185 第 2 部分):1982-11 一直有效。特殊系統可以根據 ENV 61024-1 進行處理,但必須考慮 DIN VDE0185-2(VDE 0185 第 2 部分):1982-11 的附加要求。按照 ENV 61024-1 草案設計和安裝的防雷系統旨在防止對建築物造成損壞。在建築物內部,人們還可以免受結構損壞(例如火災)的風險。僅靠ENV61024-1的防雷等電位連接措施並不能保證對建築物及建築物上的電氣信息工程延伸設備的保護。特別是信息技術設備(通信技術、測量與控制、計算機網絡等)的保護,需要根據IEC 61312-1:195-02《雷電電磁脈衝防護第1部分:一般原則》採取特殊保護措施,由於低電壓是允許的。 DIN VDE 0185-103(VDE 0185 第 103 部分)對應於 IEC 61312-1,自 1997 年 9 月起生效。雷擊造成損壞的風險可以使用IEC61662進行評估;標準 1995-04“雷擊造成損害的風險評估”及其修訂 1:1996-05 和附錄 C“包含電子系統的建築物”。
發帖時間: Feb-25-2023